4类商标出售大概多少钱?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注册商标是指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注册商标,商标保护具有地域性,在中国注册商标,只在中国受保护,如果产品需要在哪个国家受保护,那么就需要在哪个国家注册商标。国际商标转让的必要性:
一、商标权利是有地域性的:
商标权利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虽然现在也有商标国际组织和一些商标区域性组织,如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欧盟商标注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等,但这些组织也并不能脱离商标的地域性而存在。
二、避免长期使用的商标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经销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国外抢先注册,不得不以高昂代价与之合作或被迫重新打造新品牌:
商标作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企业向世界市场的推进,而国内企业商标国际保护意识薄弱,在开辟国际市场时没有认识到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当地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以致自己的商标屡屡被他人抢注,为这些企业以后进军国际市场带来了严重障碍,部分甚至被逐渐挤出原已打开的市场。
三、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利,导致支付巨额赔偿费: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企业出口前没有考虑商标注册及查询等问题,很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经侵犯他人在该国的商标权;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册,很可能会有被动侵权及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
四、大部分国家商标注册的周期较长,提前进行涉外商标注册有利于出口保护和市场战略的实施:
大部分国家注册周期较长,一般都要2年左右,有些国家甚至长达5-6年。为了更有利于出口计划的实施,在出口国及时获得商标使用权,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适当提前在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为以后的品牌推广打下基础。
五、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塑造国际品牌。
商标转让号,在申请阶段称之为“商标申请号”。它是经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下发商标注册证后,商标注册证右上角的编号。那么商标注册号的用途有哪些?
1、进行商标查询当企业完成商标注册之后会拿到唯一的商标注册号,这是商标的一个身份象征,就像我们的身份证编号。通过这个编号可以查询商标的状态等信息。
2、商标相关事宜的申报办理商标注册号是商标的“身份证号码”,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商标信息查询、办理等相关商标工作。创业者们需要妥善保管商标注册证,同时也要记录商标注册号,方便商标相关事宜的申报办理。商标注册号的意义:注册号是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编号。一般进行商标注册之后就会产生,一个商标只有一个商标注册号,注册成功后是商标身份的一个统一编号。
1、国际注册的国家数量有限因为《协定》最先是由实施商标转让原则的国家提出的,所以,以取得所属国国内注册作为申请国际注册的先决条件,限制了一部分实施商标使用原则的国家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联盟成员国目前只有90多个国家,还有一些同我国贸易联系密切的一些重要国家,目前还不是成员国,北美、南美、中东、非洲、东南亚等地区的大部分国家还徘徊在该体系之外,其中包括加拿大、巴西、阿根廷、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一些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我国企业无法通过国际注册途径在这些国家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不选择逐一国家途径来申请商标。
2、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国际注册必须以国内商标申请/注册为基础。在《协定》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内注册或初步申请公告;在《议定书》项下,申请必须基于相同商标的国家注册申请,因此,在申请的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
3、国际注册商标的事先查询方式的局限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中只能查询通过该体系办理注册的国际商标信息,而对体系中各个成员国的商标信息不具有统一检索查询能力。因此,对于准备办理国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如果需要事先了解该商标的在所指定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可行性信息只能通过该国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机构和该国家的具体商标情况逐一进行检索查询和分析判断。而且与逐一国家注册时的情况一样,需要额外支付高额的检索查询费用,查询结果取决于实施查询的代理机构和代理人。
4、申请注册过程中出现的事宜处理与逐一国家注册时是一样的国际商标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及国际注册申请仅仅是负责向被指定国家主管商标机关传递相关申请文件,而由各个被指定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根据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对申请商标进行审查。如果某一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中认为该商标申请不符合被指定国家的法律规定而要求修改,或出现(部分、全部)驳回,或被他人提出异议等情况而需要办理答辩、复审等事宜时,国际商标局只负责传送相关通知书,而不负责转交申请人需要向缔约方提交的复审或答辩书件等法律文件,此时只能由申请人委托该缔约方国家认可的代理机构递交。这就需要该商标申请人另行通过相关代理机构委托该指定国家的代理人(律师)办理相关法律程序,并另行支付相应的答辩、复审等规费和(律师费)代理费。对于这些商标事宜的处理与逐一国家注册时是一样的,国际注册并无优势可言。
5、没有统一的注册证国际注册虽然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后可以很快捷的收到一份国际商标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和国际注册号,但该商标国际注册证非常简单,而且只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的凭证,其效力仅相当于国内的受理通知书,并不是该商标在指定国家能受到保护的有效法律文件。就目前来说仅有少数缔约方国家可以在核准国际注册申请后会颁发该指定国家的商标注册证书(如:美国、等国),而大多数缔约方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之后一般不颁发注册证或核准通知书,仅仅发布一个声明在该国受保护的通知,有些国家甚至连保护声明文件都没有,仅是指自动受保护。只有在商标被全部或部分驳回的情况下,才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因此,申请人只有通过计算驳回期限的方式来推断自己的商标是否被相关缔约方的主管机关核准。对于习惯了拥有一张经商标主管机关盖章的注册证的国内申请人来说,没有注册证会令他们感觉有些不踏实,大多数国家的申请人也有同样的想法。如果确实需要证明该商标在所指定国家受到保护还需要另行向该国商标主管机关开具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并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6、注册效力的不稳定性由于国际注册要求以国内申请/注册为基础,五年后才能与原属国的注册脱钩,因此一旦原属国的注册在五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随之将被撤销,这一情况又被称之为中心打击原则。
上一篇:36类商标买卖价格是多少
下一篇:25类商标转让价格是多少
最新文章
- 热狗商标出售的好处[ 2025-01-16 ]
- 洗发剂商标转让全面解析必备条件[ 2025-01-15 ]
- 花盆商标买卖价格差异的多维度分析[ 2025-01-14 ]
- 床单商标买卖撤回交易的细节与影响[ 2025-01-13 ]
- 药枕商标出售流程全解[ 2025-01-12 ]
- 冷藏车商标交易的注意事项[ 2025-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