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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类商标买卖流程

作者:中国商标买卖网 时间:2022-03-15 08:49:39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企业将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是获得法律保护最常规和有效的途径。获得专利授权后,企业将在法定的时间内享有该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利。如果不申请专利,则该技术可能在通过使用、发表、反向工程等方式公开技术从而不再获得法律保护。专利还往往成为竞争对手之间商业博弈的重要砝码,也常是企业获得一些资助和政策优惠的指标。

当然,企业申请专利时需要公开其技术方案,可能导致一些技术无法保存秘密。不过,公开技术方案并非要求公开企业的全部技术细节,公开范围由企业自行权衡。如果采取保密方式而不申请专利,则一旦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开后就可能不再受到任何保护。

同时,申请专利需要进行相应的日常管理,并产生申请费、年费等费用。对此,专利代理建议企业需根据自身实力综合权衡。

现如今创业的口号喊得越来越响亮,很多很多的人们选择创业了,尤其是来到国际大都市的,有着很多的企业,有一些创业者们来咨询小编,注册公司不经营了要咋办呢?接下来小编来为创业者们分析一下,相信能够帮助到创业者们。

注册公司不经营如何处理:1.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已经没有业务了,而且公司的法人和股东都觉得不经营,首先可以选择注销掉,目前的政策就是先注销税务,然后注销工商,有着很繁琐的流程,而且如果还涉及到资质审批的话,还需要去申请注销掉,比如说食品经营许可、道路运输、化学品等等方面,注销完大约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2.如果说注册公司不经营了,而有人或者有哪家企业有意愿可以选择把公司转让掉,因为有很多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招标、纳税等多方面会选择转让一家公司到自己名下的,当然目前也有很多不法分子去转让这些公司,来达到自己违法的目的,这个时候呢就需要注意了,如果未来新法人利用这些公司违法经营,那么原来的老法人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在办理变更手续的时候是需要老法人签字确认的。目前的政策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其实这些方面不是说需要相关部门来监督执行,这也是每家企业的义务,不管在注册公司不经营了需要如何处理还是说创业者们遇到了其他方面的什么事项,那么小编都能够更多的帮到创业者们,如果需要的话就快来咨询小编吧。

实质审查缴费通知书

实质审查是商标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二个阶段,主要是从客观角度确定申请商标,即审查其是否符合商标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一般来说,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了审查费以后,即开始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作用的发明,商标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缴费通知书什么时候下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发明商标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商标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商标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发明商标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商标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商标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1)请求原则

除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实质审查程序只有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前提下才能启动。审查员只能根据申请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包括提出申请时、依法提出修改时或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2)听证原则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给申请人提供至少一次针对驳回理由和证据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即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决定中涉及的驳回理由和所依据的证据应当在之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过申请人。

(3)节约程序原则

在对发明商标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尽可能地缩短审查过程。换言之,审查员要设法尽早地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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